日前,笔者从灌南县财政部门获悉,为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为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该县再次提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水平。
据了解,灌南县共有340名因年龄较大或已离岗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享受政府补助。本次提标主要是针对乡村医生执行年限补助给予提高,由原来的6元/年提高到10元/年。即享受生活补助的乡村医生月补助标准为: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事乡村医生执行年限×10(执业年限超过35年的按35年计算)。经测算,提高后的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平均达到每人690元/月,较提标前人均提高了1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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