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医疗机构核准了全科医疗科,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就认为“什么科的病都可以看,什么科的药都可以开”。
然鹅出乎小伙伴们意料的是,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专科诊疗科目的,就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了。
这是为什么呢?在这里,就跟大家好好聊一聊。
全科医生能看什么病,可以提供哪些诊疗服务?
先来看一下全科医疗科的定义: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的名词释义与注释,全科医疗科是指“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nbsp;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全科医疗能看啥病,全科医疗因何设置?
看了以上解释,大家是不是还是一头雾水?监督君跟大家捋一捋,“全科医疗”向病人提供的就是基础医疗服务和综合诊疗服务,而且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都强调全科医疗科和全科医生只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坚决不能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的诊疗活动,更不能跨类别开展口腔科等诊疗活动。
为了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处罚的边界,2006 年卫生部以批复形式对相关条款进一步解释:
因此,全科医疗科的设置是为了方便社区居民便捷就医的需求,看个头疼脑热拉肚子肯定没问题,但是对于做外科手术、妇科治疗、流产清宫等风险和难度比较大的疾病就绝对禁止,跨专业开展口腔科也是不被允许的,当然引起争议的皮肤病也不属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范畴,毕竟不是人人都经常得皮肤病的。
【监督君有话说】
如今,我国经济、文化、科技等发展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经过近十年的“医改”,我国的医疗体系有了长足进步,全科医学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全科医疗”的整体水平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国家对于“全科医疗”的制度设计,在追求就医便捷的同时,还需严格保证就医安全,这就造成了目前“全科医疗”全而不精的问题。
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医疗人才的不断积淀,基层全科医疗水平一定会有飞跃式的进步。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着眼于全民大健康,政策向基层和社区倾斜,全科医生作为最基层的人民健康守护者,对于疾病的预防和早期治疗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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